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二期配套开发项目建议书

点击数:7779 时间:2011-09-23

 

 

一、项目名称。湖南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二期配套开发项目

二、拟建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云田镇,位于株洲市东北部

三、建设单位。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规模。总开发面积1600亩,包含三个子项工程。

(一)道路工程。片区内规划的道路共4条,分别为:云田路、云水路、盘龙路、云峰大道(复线),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绿化、路灯及沿线配套设施等工程。

(二)配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按国家相关规定建设一定数量的学校、医院,建好环保、防灾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

(三)可经营性土地一级开发。主要对片区内的可经营性的土地进行报批、征地拆迁,达到可出让条件后,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出让。

五、交通条件。项目离长株、沪昆两条高速不超过5分钟车程,到湘潭、长沙核心区只需半小时,离黄花机场只需20分钟,对外交通非常便捷。区域内云峰大道、华强路、云峰大道复线(一期)等道路已通车,云龙示范区贯穿南北的城市主干道云龙大道年底将通车,另随着云龙示范区内其它道路相继竣工,内部交通畅通度将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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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总投。总投资约114644万元,其中:道路工程投资24704.72万元,土地开发及配套公共基础设施投资74242.28万元,建设期利息15697万元。

七、资金来源。项目拟采取银行贷款与企业自筹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及财政拨款34644万元,拟向银行贷款8亿元。

八、项目进度。20113月,完成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等工作;20115月,完成初步设计;20117月,完成施工图设计;201110月,完成征地拆迁及招投标工作;201111月,开工建设;201312月,基本建成。

九、资金平衡。主要是通过市场化运作对配套土地的一级开发取得收益来平衡项目投入。其大概估算如下: 1600亩配套用地,保守估计,土地按平均每亩130万元计算,土地出让总收入为20.8亿元,扣除项目总投资11.46亿元,还有9.34亿元节余,整个项目完全能够通过对配套土地的经营,实现资金供需平衡。

十、经济效益。项目国民经济评价结果表明,其国民经济效益显著,抗风险能力强。投资回收期约68年,投资效益较好。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湖南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的吃、住、娱、购等配套设施,带动建材、运输、酒店、餐饮等相关行业发展,有力地促进云龙示范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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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为当地居民提供大量就业机会,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利于改善当地生活、生态环境,打造宜居片区;加快该片区整体融入长株潭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步伐,更好实现城乡统筹发展,进而形成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