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点击数:6010 时间:2011-09-23

 

 

一、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2011-2013安置房建设工程项目

二、拟建地点。各安置点分散建设在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云田镇、学林办事处各交通要道处。

三、建设单位。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规模。总占地面积约3468亩,规划建筑面积110万平方米,共建设30个安置点。

五、交通条件。现已有长株高速、云峰大道、老长株、华强路等主要城市主干道已通车,云龙大道、玉龙路(一期)等道路正在建设中,随着云龙示范区内的其它道路相继开工,云龙示范区各保障性住房安置点到长沙、株洲、湘潭三市的核心区均不超半小时。

六、项目总投。项目总投资约19.69亿元,其中:土地成本4.01亿元,工程建设成本12.1亿元,社区公共设施配套成本1.38亿元,建设期利息2.2亿元。

七、资金来源。本项目拟采取银行贷款,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及财政拨款6.69亿元,拟向银行贷款13亿元。

八、项目进度。项目建设工期3年, 201012月底完成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等;20114月底完成施工前期准备;201312月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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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资金平衡。项目各安置点住房按平均1280/平方米的价格进行销售,总面积110万平方米可实现销售收入约14.08亿元,此外本项目属国家政策性补贴项目,将有近4亿元的国家补贴资金,其它成本则由财政进行补贴。整个项目基本可实现自身资金供需平衡。

十、经济效益。投资回收期约在3年左右,投资效益较好。项目实施后,将带动云龙示范区相关产业,如建材、运输等行业的发展,有效促进经济繁荣;有利于对土地进行集约化开发,预计能产生基础设施建设、可经营性土地5万多亩,间接可实现土地开发收益近200亿元,将有力地支持云龙示范区的建设。

十一、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三个有利于:作为城市安置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集中安置拆迁户,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有利于促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推进基础设施、旅游文化等项目的建设,进而促进云龙示范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