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授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将于2013年5月10日召开招商会议(会议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出租株洲云龙示范区内5个广告位中11个广告版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出租的广告位
今年,我公司上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了长株高速布点广告位共五处,本次出租的广告版面共计11个,具体位置如下:
序号 位置 面数
1 长株高速与上瑞高速交汇处东侧 3
2 长株高速与上瑞高速交汇处西侧 3
3 长株高速与云海大道交汇处东侧 2
4 长株高速与云海大道交汇处西侧 2
5 长株高速与云峰大道交汇处东侧南面 1
总 计: 11
二、出租方式、出租底价及付款方式
(一)我公司以整体打包的方式出租上述11个户外广告面,租赁期为四年。
(二)出租底价:上瑞高速与长株高速交汇处东西侧的广告塔,第一年租金不低于 8.5万元/面/年;其余3处广告塔,第一年租金不低于 8 万元/面/年。从第二年起每年较上年增加0.5万元/面的租金,11个广告版面四年租金总价不低于397万元(不含画面制作费等其他费用)。
(三)租赁期内上述户外广告位的画面内容备案工作均由承租方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四)租赁期满后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续租的优先权。
(五)自双方合作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租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
四、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凡有意向单位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2、下载报名确认函并签字加盖公章。
3、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具有户外广告发布资格的广告业务经营商或终端用户;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程序、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确认函(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统一装好A4信封内,并交验原件。
2、缴纳招商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50万元,资料费500元。保证金在2013年5月7日下午17:00前缴纳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云龙支行;户名:株洲市云龙广告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账号:8225 0302 0000 01174),保证金不计利息。
3、报名单位持上述加盖公章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云龙发展中心10楼1006室报名,联系人:谭楷诺,联系电话:0731-28689655。
4、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时间为本出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5月7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报名确认以所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合作单位确定办法
本次招商会议的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若报名截止日前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如符合报名要求则该单位获得最终租赁权;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名,以 “价高者得” 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合同。
(四)招商保证金的退还或处理
1、2013年5月10日我公司于株洲云龙发展中心10楼1013会议室组织召开招商会议,确定最终合作单位,当场与最终单位签订出租确认函,5月29日之前完成双方最终正式合作合同的签订。
2、若报名截止日前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但该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之后要求退出合作而不与甲方签订合作合同,则视为其违约,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3、在招商会议后未能合作的单位,其保证金在本次招商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最终确定的合作单位其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株洲市云龙广告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附件:报名确认函 [点击浏览该文件:报名确认函.doc]
株洲市云龙广告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201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