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发展需要,我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3年3月21日举行云龙大道入口LED广告位招租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广告位基本情况
(一)广告位位置:云龙大道入口LED广告位。
(二)广告位类型:南面为LED电子屏广告位,北面为三面翻广告位。
(三)广告位规格:本广告位为两面广告塔,南面为LED电子屏广告位,广告位显示高度为6.08m显示宽度为10.24m,北面为三面翻广告位,尺寸为10.6m×5.9m。
(四)租赁年限:8年
二、租赁底价及租赁合作相关条件
(一)广告位招租底价第一年不低于28万元,第二年起逐年按1万元递增,至第八年租金为35万元,该处广告位8年总价不低于252万元(该底价包括空间资源管理费)。
(二)由最终承租方负责该处广告位的相关提质改造及费用,承租方需将建设方案报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源公司”)审批。提质改造后的广告位资产仍归资源公司所有。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无偿将提质改造后的相关设施设备移交给资源公司,并确保此广告位移交时能正常使用。
(三)最终承租方需无偿配合资源公司在该处广告位LED电子屏版面投放公益宣传广告,公益广告投放时间每年累计20个日历天(16小时/天)循环播放10秒/次,如超过20个日历天,则根据超过时间适当顺延承租方的广告位租赁期。
(四)就广告位的提质改造工程给予承租单位1个月的免租期。
(五)由最终承租方负责该处广告位的日常维护、电费缴纳以及安全经营。租赁期满后,如资源公司继续对外招租经营,最终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六)自双方合作合同签订后,最终承租方每半年预付一次广告位租金至我公司指定账户。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凡有意向单位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2.下载报名确认函并签字加盖公章。
3.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意向承租单位应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资质)的企业或组织。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程序、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统一装好A4信封内,并交验原件。
2.缴纳承租意向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2万元。保证金在2023年3月17日下午17:00前缴纳至资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云龙支行;户名: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账号:8225 0302 0000 01174),保证金不计利息。
3.报名单位持上述相关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株洲云龙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三楼319室报名,联系人:刘佳璇,联系电话:18684551278。
4.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时间为本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报名确认以所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合作单位确定办法
1.招租规则: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且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本次会议以 广告位总价“价高者得” 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
2.招租流程:参与本次招租会议的单位,持密封报价单(详见附件2)于2023年3月21日来我公司3楼会议室(云龙水上乐园游客服务中心)参加会议(时间、地址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另行通知),若报名截止后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如符合租赁要求则该单位获得最终承租权;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名,将当场宣布报价结果,选择最高报价者为合作单位。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我公司签署《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
(四)承租意向保证金的退还或处理
1.2023年3月21日在我公司召开租赁会议,确定最终合作单位,当场与最终合作单位签订承租确认函,3月30日之前完成双方最终正式合作合同的签订。
2.若已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截止之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我公司招租会议的,其承租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最终合作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则承租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招租会议后未能合作的单位,其承租意向保证金在本次招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最终确定的合作单位缴纳的承租意向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合同保证金。
附则: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附件:
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