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上的今天—— 1998年6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公布

点击数:1146 时间:2021-06-14
  1954年6月14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宪法草案于同日公布。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1953年年1月13日成立了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在1954年3月接受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宪法草案初稿,随即在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共八千多人,用两个多月的时间,对这个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
  以这个初稿为基础经过修改后的宪法草案,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1954年6月14日公布,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全国人民的讨论进行了两个多月,共有一亿五千多万人参加。广大的人民群众热烈地拥护这个宪法草案,同时,共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宪法内容日臻完善。根据这些意见,宪法起草委员会对原来的草案再度作了修改,并且经过1954年9月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4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