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公司获准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

点击数:2838 时间:2018-09-11

  近日,经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审核认定,华强公司申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获准延续,这是我公司自2011年以来第3次取得该项资质。

  根据住建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77号令)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向原审批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上报有关延续申请的申报,延续申报资料包括从业人员、开发业绩、项目开发手册、信用报告及统计信息等。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的项目。

  为做好此次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延续申报工作,华强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筹划,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延续材料,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通过了最终审核,保持了我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的有效资格,为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华强公司 周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