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示范区安置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监理 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数:8673 时间:2018-07-17

1、招标条件

  株洲云龙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云龙示范区安置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监理(委托代理编号:HNXQZZFGS-2018-GC-20),采用询比采购方式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龙示范区安置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监理。

  2.2  项目地点:云龙示范区。

  2.3  项目概况:云龙示范区安置房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监理,项目预算约为1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建筑工程,且在株洲市区以外无在监项目,在株洲市区以内同时在监的项目不超过两个)。各标段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于2018年717日至2018年7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参照政府采购的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定标,即在专业承包资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6、联系方式

  询比采购人:株洲云龙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汤耀彬                             

  电    话:0731-28689853                      

  地    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冬花  

  电    话:0731-28207896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36号庐山春天大拇指商业广场24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