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印发的【2010】50号文件授予我公司享有云龙示范区辖区城市内户外广告经营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将于2017年4月24日举行云龙示范区2017年第一次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拍卖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内容
(一)拍卖位置:株洲云龙示范区内云龙大道沿线20个公交站亭(云龙大道西1、云龙大道西2、桂花1、桂花2、马鞍塘、林家冲1、林家冲2、石家冲、云龙区政府1、云龙区政府2、天星1、天星2、大磐1、大磐2、三搭桥、北水、民主1、民主2、台塘1、台塘2)。
(二)经营权拍卖年限:5年,即从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1日止。
(三)广告位类型:公交站亭
(四)广告版面尺寸:大站牌广告位尺寸:4.76㎡×2/个,小线路牌广告位尺寸:0.912㎡×2/个。
二、拍卖底价及付款方式
(一)经营权拍卖底价:云龙大道沿线20个公交站亭广告位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不低于6万元,第四年不低于8万元,第五年不低于10万元,此次拍卖总价不低于36万元(该底价仅包括租金、空间资源管理费,不包括维护费、清洁保养费及电费等其他费用)。
(二)租赁期满后,如20个公交站亭继续对外拍卖经营,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拍卖优先权。
(三)自双方合作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租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凡有意向单位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2.下载报名确认函并签字加盖公章。
3.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资质)的企业或组织。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程序、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统一装好A4信封内,并交验原件。
2.缴纳拍卖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3万元。保证金在2017年4月22日下午17:00前缴纳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云龙支行;户名: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账号:8225 0302 0000 01174),保证金不计利息。
3.报名单位持上述相关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云龙发展中心10楼1006室报名,联系人:易祥林,联系电话:0731-28689655。
4.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时间为本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22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报名确认以所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合作单位确定办法
1.拍卖规则:本次会议采用两轮报价的方式,且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20座公交站亭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会议以总价 “价高者得” 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
2.拍卖流程:参与本次拍卖会议的单位,持密封报价单(见附件2)于2017年4月24日来我公司1010会议室参加会议(时间、地址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另行通知),若报名截止日前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如符合报名要求则该单位获得最终经营权;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名,将当场宣布第一次报价结果,再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如报价总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的,则相同最高报价单位进入第三轮报价,其报价不能低于上一次最高报价,且仍须以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或其整数倍为基本加价,以此类推,直至选出最终的唯一一家最高报价者为合作单位;第二次现场报价如所有单位报价不同,则不再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出让方支付价款。
(四)拍卖保证金的退还或处理
1.2017年4月24日在我公司召开拍卖会议,确定最终合作单位,结果将在云龙发展集团公司网上公示,当场与最终单位签订出租确认函,4月28日之前完成双方最终正式合作合同的签订。
2.若已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截止之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我公司拍卖会议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最终合作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拍卖会议后未能合作的单位,其保证金在本次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最终确定的合作单位其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租金。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附件:1.报名确认函
2.报价单
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