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2015年第一次户外广告资源经营权拍卖公告

点击数:4934 时间:2015-10-23

  根据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授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将于2015年10月30日举行云龙示范区2015年第一次户外广告资源经营权拍卖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内容

  拍卖迎宾大道文荟社区处东侧与迎宾大道文荟社区处西侧广告位五年经营权。

  二、拍卖底价及付款方式

  (一)经营权拍卖底价:第一年和第二年不低于6万元/处/年;第三年至第五年不低于7万元/处/年。2个广告位五年总价不低于66万元。

  (二)经营权出让期内上述户外广告位的建设、广告发布均由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三)经营权出让期满后出让方无偿收回本合同约定的两处户外广告资源及立柱广告塔及相关设施。如继续对外拍卖经营,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拍卖优先权。

  (四)自双方合作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租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

  三、广告位的设计标准及建设要求

  (一)广告塔类型:双面单立柱广告塔

  (二)广告版面尺寸:18m×6m

  (三)广告位的建设须符合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批图纸中所示位置并满足国家规定的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要求;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建成后由检测部门出具广告塔的安全检测证书后方可使用。

  四、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凡有意向单位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2、下载报名确认函并签字加盖公章。

  3、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资质)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程序、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确认函(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统一装好A4信封内,并交验原件。

  2、缴纳拍卖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在2015年10月29日下午17:00前缴纳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云龙支行;户名: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账号:8225 0302 0000 01174),保证金不计利息。

  3、报名单位持上述相关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云龙发展中心10楼1006室报名,联系人:余竺芮,联系电话:0731-28689655。

  4、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时间为本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报名确认以所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合作单位确定办法

  参与本次拍卖会议的单位,持密封报价单于2015年10月30日来我公司1010会议室参加出让会议(时间、地址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另行通知),本次会议的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若报名截止日前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如符合报名要求则该单位获得最终经营权;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名,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迎宾大道沿线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出让方支付价款。

  (四)拍卖保证金的退还或处理

  1、2015年10月30日在我公司召开拍卖会议,确定最终合作单位,当场与最终单位签订出租确认函,11月6日之前完成双方最终正式合作合同的签订。

  2、若已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截止之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我公司拍卖会议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最终合作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拍卖会议后未能合作的单位,其保证金在本次拍卖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退还;最终确定的合作单位其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租金。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附件:报名确认函

 

 

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