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开发项目建议书

点击数:5726 时间:2011-09-23

 

 

一、项目名称。株洲云龙示范区2011年土地整理开发项目

二、项目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菖塘、响塘、三塔桥三个社区。

三、实施单位。株洲云龙示范区土地储备中心

四、整体规模。株洲云龙示范区2011年土地整理开发项目总占地面积2334.4亩,为株洲市重金属污染镉污染区范围,符合《株洲市重金属污染区土地专项治理规划(20092020年)》,项目内容包括土地报批、征地拆迁及进行“三通一平”,最终达到可出让条件。

五、交通条件。项目相关的长株高速、云峰大道、老长株等道路已通车;对外联系的城市主干道云龙大道正在建设中,年底通车;片区内部玉龙路(一期)、云海大道、升龙路等配套道路也已开工建设,区位交通条件比较优越。

六、项目总投。项目总投资约120140.4万元,其中:土地报批费用28012.8万元,征地拆迁费用42019.2万元,“三通一平”等费用37350.4万元,建设期利息12758万元。

七、资金来源。本项目拟采取银行贷款与单位自筹的方式筹集建设资金。其中,自有资金及财政拨款4.01亿元,拟向银行贷款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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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进度。项目实施期为5 201112月底完成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等; 201212月完成相关配套道路施工;20146月前完成各种报批及征地拆迁工作;201512月完成全部可经营性土地的出让。

九、资金平衡。片区内2334.4亩可开发土地平均收益按60万元/亩的价格进行测算,总收益为14亿元,扣除项目总投资12.01亿元,还有2亿元左右节余,整个项目完全能够实现自身资金供需平衡。

十、经济效益。项目分三期进行滚动开发,每期1-2年,投资回收期约6年,投资效益较好。项目实施后,将有力地推进云龙示范区储备土地一级开发,并可引进一批重大金融、商务、物流等项目,促进该区域的开发,对云龙示范区的经济发展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十一、社会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项目属于可经营性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有利于对土地进行集约化利用,有利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生态环境,有利于提升土地价值,取得收益完善该区域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