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施行。土地改革在新解放区全面展开。到1952年底,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连同老解放区,完成土地改革地区的农业人口已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90%以上。在整个土地改革过程中,3亿多无地少地农民(包括新老解放区在内)无偿获得7亿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封建土地所有制被彻底摧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