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云龙示范区2022年第一次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拍卖公告

点击数:10670 时间:2022-02-10
  根据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的相关授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公司将于2022年2月23日举行云龙示范区2022年第一次户外广告位经营权拍卖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内容
  (一)拍卖位置:云龙大道入口处广告位、3-B广告位。
  (二)经营权拍卖年限:5年
  (三)广告位类型:
  1、云龙大道入口广告位
  南面:高立柱LED电子屏广告位
  北面:高立柱三面翻广告位
  2、3-B(云龙大道与上瑞高速南侧)广告位:高立柱三面广告塔
  (四)广告版面尺寸
  1、云龙大道入口高立柱LED电子屏广告位:12m×6m、高立柱三面翻广告位12m×6m
  2、3-B(云龙大道与上瑞高速南侧)广告位:18m×6m
  二、拍卖底价及付款方式
  (一)经营权拍卖底价:云龙大道入口LED电子屏广告位第一年不低于40万元,第二年不低于42万元,第三年不低于44万元,第四年不低于46万元,第五年不低于48万元,该处广告位五年总价不低于220万元;云龙大道与上瑞高速南侧广告位(共三面)每年不低于12万元,五年总价不低于60万元,此次拍卖总价不低于280万元(该底价包括经营权出让费、空间资源管理费、电费、设备维护维修费等其他发布费用)。
  (二)经营权出让期满后,如继续对外拍卖经营,受让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拍卖优先权。
  (三)自双方合作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我公司支付相应租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程序
  (一)报名要求
  1、凡有意向单位必须办理报名手续。
  2、下载报名确认函并签字加盖公章。
  3、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意向受让人应为依法核准登记的具有户外广告经营资格(资质)的企业或组织。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报名程序、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须提交报名确认函(见附件一),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统一装好A4信封内,并交验原件。
  2、缴纳拍卖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在2022年2月21日下午17:00前缴纳至我公司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云龙支行;户名: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账号:8225 0302 0000 01174),保证金不计利息。
  3、报名单位持上述相关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到株洲云龙文化旅游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三楼319室报名,联系人:廖文婷,联系电话:15674178881。
  4、保证金缴纳及报名时间为本出让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17:00(北京时间)截止。报名确认以所缴纳的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三)合作单位确定办法
  1、拍卖规则:本次会议采用两轮报价的方式,且报价不得低于上述底价,两处广告位总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或其整数倍,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会议以总价 “价高者得” 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合作单位。
  2、拍卖流程:参与本次拍卖会议的单位,持密封报价单(详见附件二)于2022年2月23日来我公司3楼会议室参加会议(时间、地址如有变动,我公司将另行通知),若报名截止日前只有一家单位报名,如符合报名要求则该单位获得最终经营权;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名,将当场宣布第一次报价结果,再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如报价总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的,则相同最高报价单位进入第三轮报价,其报价不能低于上一次最高报价,且仍须以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或其整数倍为基本加价,以此类推,直至选出最终的唯一一家最高报价者为合作单位;第二次现场报价如所有单位报价不同,则不再进行报价。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出让方签署《户外广告位经营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向出让方支付价款。
  (四)拍卖保证金的退还或处理
  1、2022年2月23日在我公司召开拍卖会议,确定最终合作单位,当场与最终单位签订出租确认函,2月 28日之前完成双方最终正式合作合同的签订。
  2、若已报名的单位在报名截止之后,无正当理由不参与我公司拍卖会议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3、如最终合作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4、在拍卖会议后未能合作的单位,其保证金在本次拍卖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最终确定的合作单位其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租金。
  (五)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附:
  1、报名确认函
  2、报价单
  3、广告位分布图
 
 
株洲市云龙发展集团资源经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