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1#、2#地块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比选,项目资金通过自筹解决。比选人为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新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1#、2#地块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比选
2、项目概况:一期1#、2#地块约120亩,其中1#地块用地约70.96亩(包括代征用地约4.82亩),2#地块用地约50.06亩(包括代征用地约6.10亩)。
3、比选范围: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园项目一期1#、2#地块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合格的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若企业资质证书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企业,须提供资质发证部门出具的有效受理回执文件);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在可研编制工作完成前,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将视为可研编制单位违约,项目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提请监管部门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8年5月9日-5月10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12时下午3点-5点,节假日正常休息),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69号庐山恋综合办公楼1809-1812室)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份购买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比选申请书:一正二副,应按一个密封包进行密封,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88号云龙发展中心十楼1001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七、比选控制价
本项目的比选控制价为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比选控制价的为不合格比选申请人。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云龙大数据产业新城建设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明 电话:18607337578
竞争性谈判申请书代理: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天元区庐山路69号庐山恋综合楼1810
联 系 人: 黄曦
电 话:0731-28100345-809
电子邮件:35535595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