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公租房招租公告

点击数:5888 时间:2017-06-22

  龙头公租房项目2017年1月底完成精装修,2月底实现交房。现根据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园区、企事业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项目自身特点,现将公租房招租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龙头公租房项目实物配租房源共计44套。

  项目位置:龙头公租房位于龙头社区

  房屋数量:龙头公租房16、17#栋,共44套,户型为一室一厅,每套建筑面积均约为50㎡,

  二、租金价格的制定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区发改局核定的租金标准,租金价格定为450元/月/间(含物业费,物业费暂按50元/月)。

  三、租赁政策

  1、租赁期限:1年起租,每次租赁最长期限为5年,需要续租的,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重新申请并审核。

  2、租金支付:租金支付最少为半年一付,并需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押金。

  3、其他费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选房顺序:所有房源由我公司统一控制调配,优先配租给示范区各企、事业单位集体供应对象,租赁的整体房源的选房顺序由租赁单位内部自行分配,剩余房源按先申请先选的原则进行选房。

  四、租赁对象及条件

  1、租赁对象

  优先配租给示范区各企、事业单位集体供应对象,剩余保障示范区内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房源按就近原则由我公司统一调配租赁给示范区内其他需求对象。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人已婚的以家庭作为申请对象;申请人未婚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可视为单一家庭作为申请对象;

  (3)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市四区范围内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五、申请及审核流程

  1、申请资料

  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向我公司领取《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①《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审核表》;

  ②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③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④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⑤劳动合同;

  ⑥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材料;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审核流程

  (1)我公司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在项目所在位置及云发集团官网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2)经我公司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则由我公司将初审意见、申请材料和公示情况报送示范区房产局进行备案;

  六、租赁流程

  1、租赁对象提出申请;

  2、我公司核实申请人材料;

  3、住房保障部门资格审核;

  4、选房;

  5、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对配租结果进行公示;

  6、缴纳租金及押金;

  7、办理入住;

  8、我公司将申请人资料送示范区房产局备案。

  七、其他

  1、公共租赁住户的物业管理由我公司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公租房的物业服务工作。

  2、承租人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退出;即时退出确有困难的,经我公司同意,可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

 

 

株洲云龙新农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2日

(联系人:龙琼丽,联系方式:28689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