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点击数:4387 时间:2016-08-17

  1、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磐龙生态社区A、B区物业中心办公用房及A区临时分隔围墙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发展规划部以株云龙发改[2014]1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已基本落实。业主为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 项目名称:磐龙生态社区A、B区物业中心办公用房及A区临时分隔围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云龙示范区

  2.3 建设规模:磐龙生态社区·海棠湾(A区)、风荷苑(B区)物业中心办公用房及A区临时分隔围墙,其中A区物业中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14平方米,B区物业中心办公用房建筑面积约为325平方米,临时围墙约160米,计划投资总额约45万元人民币。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谈判范围:施工图设计所有的工程内容,包括砖墙砌体、砼预制过梁、地面铺贴瓷板、吊顶天棚、墙面装饰、实木门和铝合金玻璃窗及资料文件柜等所有的工程项目,具体以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谈判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具备类似工程经验的。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任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工程。

  3.5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报名时所需提交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入湘证明资料(仅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⑤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其学历证明;⑦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施工员、质量员的岗位证书;⑧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⑨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需注明具体项目名称)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述所需资料均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谈判人单位公章的三份复印件。

  4、谈判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最低谈判价法,谈判工作应坚持客观、公平、公正、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采取逐个进行谈判,选择最低价中选。

  5、公告发布媒介:本次谈判公告在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www.zzylfz.com)。

  6、招名时间及地点:

  2016年8月17日、18日、19日,上午9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00分。报名地点: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1007室(云龙大道88号,红旗路与红港路交汇处往云龙大道方向六公里处)。

  联 系 人:刘铁民

  联系电话:18373313232

 

株洲市云龙发展投资控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上一条: 谈判公告
下一条:谈判公告